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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机房显示器招标公告

2014-01-17   作者:资产财务管理处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马鞍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对学生机房显示器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

一、 采购数量:学生机房显示器一批(108台)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对象:

A、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此经营范围的单位。

B、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书。

四、 品牌技术要求:19英寸、LED背光、分辨率为1440*960、可视角度不小于160°。品牌范围为三星、菲利普、AOC。

产品要求负责安装。要求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修1年,长期维修。

五、交货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26号(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六、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全部产品安装。

七、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产品省(市)级检测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著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等证书原件(不含荣誉证书)交评委验证。(填写“资质证书原件清单”,开标前交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评标时对资质部分,凭资质证书原件清单评分,未提供原件的细目不予承认。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将以上文件复印后交给招标人存档。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除投标函外需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必须密封。

1、投标函(单独一份)

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产品报价,单独密封,开标时拆封。投标方应按投标货物单件价格报价并按采购数报总金额。所有投标均含税,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2、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不含投标价格内容,否则投标作废),包括:

(1) 产品详细说明资料(技术图纸、彩色效果图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原材料说明资料。外购产品还须说明外购来源、生产厂家。

(2) 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承诺

3、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方情况表和生产设备、技术力量情况

(4) 产品省(市)级检测报告(复印件)

(5)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著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等证书(复印件)

八、评标原则:产品预算总价为86400元,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高于预算价为废标。

九、报名、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元月20日上午8:30- 元月22日下午4:00

报名地点:行政楼302资财处办公室

开标时间:2014年元月23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第二会议室(行政楼402)

联 系 人:李义皖

联系电话 :0555-8226033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26号

邮编:243000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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