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马鞍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对学校食堂包间家具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
A、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此经营范围的单位。
产品要求负责安装。要求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修1年,长期维修。
五、交货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26号(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
六、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2014年1月17日前完成全部产品安装。
七、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产品省(市)级检测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著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等证书原件(不含荣誉证书)交评委验证。(填写“资质证书原件清单”,开标前交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评标时对资质部分,凭资质证书原件清单评分,未提供原件的细目不予承认。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将以上文件复印后交给招标人存档。
投标函、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除投标函外需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必须密封。
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产品报价,单独密封,开标时拆封。投标方应按投标货物单件(套)价格报价并按采购数报总金额。所有投标均含税,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2、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不含投标价格内容,否则投标作废),包括:
(1) 产品详细说明资料(技术图纸、彩色效果图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原材料说明资料。外购产品还须说明外购来源、生产厂家。(成品颜色由甲方选择确定)
(5)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著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等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主材样品、油漆品牌和合格证,家具主材和成品的甲醛释放应达E1标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样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行带回,学校不负责保管。
八、评标原则:产品预算总价为73000元,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高于预算价为废标。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 12月18日16:00
投标起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9:30
开标地点: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第二会议室(行政楼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