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对扶贫开发对象建档立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2.建档立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哪些?
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在全省70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开展,包括31个重点县 (含片区县)、12个继续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待遇的县和27个非重点县。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
3.建档立卡建什么、立什么?
建档就是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立卡就是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电子档案的软件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开发和印制)
4.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是多少?
以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我省执行国家扶贫标准。
5. 贫困户建档立卡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六个方面内容,具体详见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市、区)负责制发的《扶贫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