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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十佳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2016-10-19   作者:   浏览量:

一、评选目的

为了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竞争意识,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选项目

“十佳文明礼仪之星”、“十佳学习之星”、“十佳自强之星”、“十佳就业之星”、“十佳技能之星”、“十佳才艺之星”。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文明礼仪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礼仪规范标准,形象文明,心理健康、阳光。

3、能经常使用 “你好”、“谢谢”、“对不起”等貌用语。

4、待人有礼貌,见到老师、长辈、客人等能主动问好。

5、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主动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

(二)十佳学习之星

1、上课认真听讲,发言积极,独立认真完成作业,遵守课堂纪律,深受科任教师及同学们的喜爱.

2、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十佳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 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优良,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自强不息,奋发成才;

4、家庭经济困难,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能展示出当中职学生精神风貌,并能以自己的事迹激励其他人。

)十佳就业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学以致用,具有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用到实习或就业实践中,能在就业岗位不断发展。

3、能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工学交替见习、顶岗实习。能主动争取就业单位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认真做好记录,完成实习任务。

)十佳技能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勇于实践,专业技能优异,具有优良的专业操作能力。

)十佳才艺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有一定的艺术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荣获县级以上表彰,在活动或比赛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方法

1、“十佳校园之星”共设六个项目,每个项目每次奖励不超过10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2、各班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每班每个项目可推荐1人,填写《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十佳校园之星”推荐表》,同时由候选人撰写个人事迹总结,于11月16日前报校团委。

3、学校于11月25日前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通过宣传橱窗将入围候选人的事迹向全校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12月2日召开学代会进行学生投票。

5、根据学代会投票结果,召开行政办公会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十佳校园之星”获奖者和提名奖获得者。

五、奖励表彰

经过学校评定的“十佳校园之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宣传报导其事迹。

附: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十佳校园之星”推荐表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十佳校园之星”推荐表

姓 名

班 级

出生年月

性 别

申报项目

主 要

事 迹

及 曾

获 得

荣 誉

可另附纸(不少于500字)

班主任

推荐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推荐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学 校

审核意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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