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A类)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0555-8226038   

   maslgxx@126.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德育之窗 > 心理教育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2014-07-13   作者:   浏览量:

1、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服务好每一位学生。

2、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3、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情绪波动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5、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强自立,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6、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7、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通知公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