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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与培训处工作职责

2012-11-27   作者:郑先家   浏览量:

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与国内外学校、企业等合作办学以及社会培训工作。

1、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洽谈及合作协议的制定。

2、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宣传、组织生源、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3、负责合作办学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络与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社会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工作任务和要求)。

5、负责开展社会培训市场调研,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拓展培训市场。

6、负责社会培训班教学、考试(考核),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结业(毕业)证书的管理、审核、发放工作。

7、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培训师资人才库,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8、负责合作办学、社会培训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9、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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