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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4-03-25   作者:   浏览量:

为深化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科研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形成人人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范围

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范围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课题获奖,论文发表,论文获奖,教材编写,专著(合著)出版,精品课程建设,研发创新,课程改革,研究课、公开课、汇报课、展示课、优质课、精品课,说课,信息化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微课程,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学叙事,教学课例,教师博客(个人主页),教学工具软件制作,学术报告(讲座),教学(科技)成果评选等。

二、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

(一)课题研究(必须在规定结题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子课题的降一等级计算,主持人、主要承担人、参与研究人以课题申报书内容为准,未通过验收的课题不计算得分)

级 别

主持人

主要承担人

参与研究人

国家级

50

20

10

省 级

40

10

7

市 级

30

7

4

校 级

20

4

1

(二)课题获奖(分值为整个课题组得分,具体由课题组根据成员对课题研究的贡献大小分配记分后报研发中心)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200

150

100

50

省 级

150

100

80

30

市 级

80

50

30

10

校 级

40

20

10

(三)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正式报纸、杂志、刊物上发表的,不包括在简报、报导、摘要、汇编等刊物上发表的)

级 别

每2000字(每增减1000字加减20﹪)

国家级(核心期刊)

100

国家级一般期刊

80

省 级

60

市 级

40

(四)论文获奖(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评选,其他民间组织的不予认定,各种会议交流的论文按相应会议规格中优秀奖等次计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60

45

30

15

省 级

45

30

15

10

市 级

30

15

10

5

校 级

15

10

5

(五)专著(合著)出版、教材编写(指公开出版发行的,按本人编著的实际字数计分。)

级 别

每一万字

主审

专著(合著)出版

80

10

部(省)编教材

60

9

市编教材

40

7

校本教材

30

6

(六)课程改革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并通过验收)

级 别

主持人

主要承担人

参与研究人

国家级

50

20

10

省 级

40

10

7

市 级

30

7

4

校 级

20

4

1

(七)精品课程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并通过验收)

级 别

主持人

主要承担人

参与研究人

国家级

200

150

100

省 级

150

100

80

市 级

80

50

30

校 级

40

20

10

(八)科技成果(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定)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200

150

100

50

省 级

150

100

80

30

市 级

80

50

30

20

校 级

50

40

20

10

(九)学术报告(讲座)(经学校同意备案,有文字讲稿,时间在1.5小时以上)

级 别

200人以上

100-200人

50-100人

20-50人

国家级

100

80

60

40

省 级

80

60

40

20

市 级

60

40

20

10

校 级

40

20

10

7

(十)研究课、公开课、汇报课、展示课、优质课、精品课,说课,信息化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微课程,教学课例获奖(须有证明材料,如文件、教案、评价表等,未获奖的按最低奖的80﹪记分,未设奖的按二等奖记分。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学叙事,教师博客(个人主页),教学工具软件制作等相应降一等级计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80

70

50

40

省 级

70

50

40

30

市 级

50

30

20

10

校 级

30

20

10

7

三、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计分管理

1.研发创新的计量标准参照课题研究、课题获奖执行。

2.同一教育科研项目的评奖按最高级别的记分(不重复记分)。

3.未列入范围的教育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由学校研发中心参照相应类别计分,并及时修订本考核办法;对考核分值有意见分歧的,由学校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校长室批准后酌情计分。

4.每学期结束前由各研究室根据本考核细则考核后汇总报研发中心核实,经学校确认后,下学期开学初公布。

5.本考核得分将作为学校考核研究室、教师个人教育科研成绩、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的主要依据。

四、教育科研工作量计分说明

1.本考核细则由研发中心制订,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考核细则解释权归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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