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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进千户家庭”家访活动方案

2015-10-23   作者: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列部署,努力构建作风建设“沉下去、走出去和钻进去”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架起家访桥梁,现根据马教【2015】3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家访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进千户家庭”家访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家访,切实加强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成长环境、思想动态及校内外表现;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宣传国家教育政策、学校发展情况及家庭教育思想;征求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家长树立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营造家校一体的关爱学生、教育学生的德育氛围,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与家长、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满意程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陶永平、陆文彪

副组长:赵祖林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专业部、综合部部长

四、家访参加对象

家访参加人员为班主任、德育辅导员、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他教职员工,人员分工有所侧重,学生处根据全校家访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班主任为主体。以一学期为单位,班主任按照班级人数的30%列出家访学生名单,可报1名必访学生(限家住含山、和县、当涂县)。本班德育辅导员以及课任教师家访由班主任根据申请情况做出统筹安排,必访学生由学生处安排家访人员。班主任家访次数每学期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

2.德育辅导员协助。德育辅导员是我校特有的育人岗位,应按照《皖江职教中心学校德育辅导员工作职责》相关要求对联系班级学生进行家访,家访次数每学期不少于所联系班级学生数的10%。

3.课任教师及行政人员申请。课任教师根据本人任课情况可选择班级参与家访工作,本人到相关班主任那里报名申请参与家访,由班主任统筹安排。课任教师家访次数每学期不少于所教班级学生数的10%。行政人员自愿参与,参与家访需到学生处登记。

4.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与家访,重点走访三县的学生。

五、时间节点安排

家访时间以学期为单位,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节点安排为:

1.班主任在10月30日前将本班家访人员安排表报学生处;

2.12月30日前由班主任汇总本班所有参与家访人员的工作材料报学生处。材料包括家访故事(心得)、相关照片等。

六、家访内容

1.全面沟通学生情况。教师在实施家访时,要全面了解影响学生教育的家庭因素,包括学生家长情况、家庭环境、期望水平等,全面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并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2.与家长共同探讨教育策略。教师要通过家访,了解不同学生发展需要、不同家庭的教育需求,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教育策略,要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方法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须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引领其健康成长。

3.宣传教育政策。教师要通过家访向家长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以及国家与学校的助学政策,同时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引领家长理解、关心、支持学校工作,并对家长关注的各种热点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

4.建立家访工作档案。家访过程中及家访后要及时填写家访记录表或家访日记,积极撰写家访故事。适当留存家访照片、影像资料。学校将收集和宣传教师家访的好故事,传播关爱学生的好声音,传递学校教育的正能量。

5.及时反馈家长诉求。教师要通过家访,积极征求家长对学校、老师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议权、监督权的同时,促进学校教育的改进。

七、家访要求

1.严格落实“八必访”要求。“八必访”,即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思想上有待进步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外来务工子女、残疾学生、学习困难的、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八类学生家庭必访。班主任每一学期到学生家中家访,原则上起始年级不少于全班总数的30%,其他年级不少于全班总数的20%。科任教师每学期到学生家中家访次数不少于所任教班级学生总数的10%。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行政人员也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安排郊县家访。

2.严格执行“六不准”家访纪律。“六不准”,即不准要求家长安排车辆接送;不准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准收受家长馈赠的钱、物;不准接受家长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参与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准向家长谋取利益或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开展阳光家访、廉洁家访、便民家访,树立教育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在家访工作中有违师德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3.教师进行家访时,必须填写《家访日志》及相关登记表,并按规定要求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汇总报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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